各有关市场主体:
为维护评标评审专家合法权利,规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支付,提高评标评审质量和效率,依据《关于安徽省评标专家劳务费用标准的指导意见》(皖发改公管规〔2017〕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征求各有关市场主体意见,请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意见书面函复我中心。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561-3198251 邮箱:hbzbgl@163.com 传真:0561-3198375)
附件: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评审专家劳务费用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