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第一包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第二包 |
项目编号 |
HBCG-F25059-1 HBCG-F25059-2 |
项目预算 |
第一包25.4万元 第二包14.6万元 |
采购内容 |
对淮北市不动产登记各业务系统进行运维服务,包括: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平台、金融联办系统以及“互联网+”一体化集成服务平台等;全力保障淮北市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保障系统的长期安全稳定运行,各项业务正常开展,保证全市不动产缴税、登记等业务“一窗”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捷和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服务期满半年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服务期满并经甲方验收合同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注:按安徽省财政厅皖财购〔2023〕615 号文件,采购人可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资信情况,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预采购项目除外),对中小企业原则上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 70%。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服务地点 |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标方法 |
竞争性磋商 |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人联系方式:柏松 0561-3918023 邮箱: hbbdc999@126.com 集中采购机构: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赵芮琪;联系电话:0561-3033761; 邮箱:346341048@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 |
公示期 |
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五个工作日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自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将对“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化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我中心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项目需求和供应商资质要求),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4月28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我中心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淮北市政府采购中心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淮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