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标前公示
项目名称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HBCG-F25255-SHDL |
项目预算 |
45万元 |
采购内容 |
详见采购需求。 |
投标人资格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2.1.2√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即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证书(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 |
付款方式 |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服务款按季度支付,成交人满足采购人考核要求同时于下一季度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发票及相关资料,采购人核对无误后支付上个季度服务费。 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投标无效。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审法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采购人名称: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262号 联系人:卢天振 联系电话:0561-468500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北市相山区长山路淮022410号1#301 联系人:丁翠云 联系电话:15205507732 邮箱:498417901@qq.com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公示期 |
自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
标前公示反馈 时间 |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8日17:30前(超过规定时间的视同放弃)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将对“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为维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采购人(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和采购代理机构现将项目采购需求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招标文件),以广泛征求潜在供应商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于2025年9月8日17:30前,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标准、产品彩页、检测报告等)加盖公章后拍照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项目需求。
安徽安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感谢您的参与、支持和配合。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