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
为保障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高质量编制招标文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鼓励就招标文件征求社会公众或行业意见,可以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前公示栏进行公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招标人可在项目正式发布前,按附件格式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由中心工程招标科进行信息推送。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19日
附件:
XXX项目
招标文件标前公示
本招标项目XXX项目(项目名称)已由XXX(审批机关)以XX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XXX,建设资金来源为XXX。
建设规模:XXX。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文件标前公示公开。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公示期内对招标文件的各项内容书面提出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合理化建议。
提出建议的渠道和方式(一式两份分别给招标人和代理机构):
招标人:XXX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XXX
联系人:XXX
电话:XXX
邮箱:
附件:xxx项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