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理机构、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档案归档和管理工作,确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电子档案资料及时、完整、准确归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项目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全流程电子化项目及非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档案。
二、归档原则及内容
1.归档原则
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归档,项目所有标(包、段)交易完成方可归档。
2.归档内容
项目登记、招标、澄清答疑、组建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预中标公示、中标公告、中标(成交)通知书、异议质疑投诉等环节产生的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如:项目合同等)的须归入项目档案的资料。
三、项目档案归档步骤
1.代理机构应在项目完成交易流程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淮北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选择归档条目,对归档资料进行完整性审核后提交至交易中心。
2.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员进行复核查验。复核查验通过的,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员确认电子资料归档并填写档号等。不通过的,交易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存在问题的资料退回,由代理机构完善资料后重新提交。
3. 非全流程电子化项目档案按照原归档流程及时归档。
四、电子资料归档要求
1.交易全过程产生的各类电子档案资料。
2.对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交易过程各环节产生的纸质资料、交易过程各环节上传电子资料对应的纸质资料,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淮北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上传。
五、有关注意事项
1、各代理机构在提交电子档案归档时,应认真检验电子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对不齐全的应及时补充上传。
2、各代理机构在进行归档操作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办公室,咨询电话:0561—3198203。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