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信息公开,着力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及范围,有效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完善《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公开服务指南》《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开放日制度》等多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信息公开, 坚持“依法公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多点齐发,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中心明确专人分管、专人经办,细化岗位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全面、完整、及时。依法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发布系统,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交易公告、开标信息、成交信息、中标通知书信息、合同信息、异常行为等信息,保证每个环节的项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和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了更加透明的全方位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服务。
三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产权交易项目信息的发布范围。各类交易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中公布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让市场主体质疑投诉有渠道。发布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增加被否决投标单位信息及否决原因,以及专家评分情况,展现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平公正。项目信息公开范围的扩大提升了市场主体满意度,让未中标人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评标评审情况,最大限度保障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